本报讯(记者蓝恒 通讯员王宏 任琼)医疗保险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但有人明明可以向他人主张获取赔偿,却仍想骗取医保金。日前,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牵头该县法院、公安局、医保局出台文件,堵塞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漏洞,守护国有资产安全。
2020年5月,赖某雇用董某装修老房子,装修过程中,董某不慎从二楼摔落。治疗期间,董某隐瞒被雇用的事实,谎称是在自己家中摔伤,将部分医疗费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报销。随后,董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获得赖某赔偿的医疗费等共计19.7万元。
2021年10月,经他人举报,宁海县医保局对董某进行调查,后将董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今年4月24日,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董某提起公诉,4月27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在办理董某诈骗案期间,又一起通过医保报销后又索取赔偿的线索被移送至宁海县检察院,这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为此,该院成立办案专班,启动专项检察监督行动。
检察官走访了该县法院、医保局、卫生健康局等多家单位,了解医保报销流程,调取民事诉讼审判卷宗、医保报销相关数据,利用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创建监督模型。经过数据碰撞,检察官从该县2016年至2022年间的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发现存在重复受偿情形的线索65件。
今年3月22日,宁海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就正在审理和已经审结的可能存在医保基金流失的案件开展排查;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积极构建医保机构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积极开展专项排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该县医保局。
此外,宁海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公安局、医保局出台《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法院可通知医保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从源头上堵塞医保基金监管漏洞;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手段,加大对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蓝恒 王宏 任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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