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10月23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10月27日下午2点,在市妇联会议室召开鞍山市妇联市家教会《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研讨会。
会议由鞍山市家教会秘书长张冬梅主持,到会的领导有辽宁省家教会副会长潘士君、鞍山市妇联副主席刘红梅、鞍山市家教会会长吕兴芝、辽宁科技大学法学教授曹强、鞍山师范学院教科院副院长范士红、鞍山市妇联家儿部部长王虹、副部长田雅娥、鞍山市家教会副会长刘月。
会议第一项由辽宁科技大学法学教授曹强为大家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条。
会议第二项由鞍山师范学院范士红博士主讲发言。
会议第三项由参会全体成员自由展开热议,大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交流探讨了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感悟和体会。
会议第四项由鞍山市妇联副主席刘红梅总结性发言。
铁西区教育局心理健康办公室负责人曹禄虹在会上畅谈了自己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并结合铁西区教育局开展的家庭教育工作,与各位领导进行了深度交流,铁西区通过“幸福树让爱住我家”微信公众号的每日微课以及家长学校阵地宣传培训等工作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法律的出台对于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学好、用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带动广大家庭走进了解并贯彻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全市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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