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束珏婷介绍,今年以来,商务部组织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了“跨境电商规则与标准建设专项行动”。北京、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地综试区积极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目前,已发布跨境电商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共计41项,其中国家标准11项,初步形成了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
特别声明:
转载上述内容请注明出处并加链接。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观点,与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的立场无关。如有任何疑问或了解更多,请与我们联系。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service@cec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