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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正研究出台RCEP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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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7月2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RCEP签署之后,海关总署结合自身的职责,提前谋划,认真做好RCEP生效实施涉及海关条款的相关准备工作。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7月2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RCEP签署之后,海关总署结合自身的职责,提前谋划,认真做好RCEP生效实施涉及海关条款的相关准备工作。比如,在实施关税减让方面,海关总署正在研究出台“RCEP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和“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梳理申报RCEP项下享惠进口和出口签证的流程,并建设配套信息化系统,确保企业申报享惠的便利性。此外,海关也正在向广大进出口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和辅导,助力企业学会运用规则,充分享受关税减让。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积极履行RCEP规定的各项义务,加强与RCEP区域海关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提高区域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维护良好的贸易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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