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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出台意见力推跨境电商 争取每年新增50家以上
牡丹晚报 | 来源:牡丹晚报 浏览次数:1757
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主体培育、聚集发展、人才招培、物流体系、通关效率等十个方面入手,推动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主体培育、聚集发展、人才招培、物流体系、通关效率等十个方面入手,推动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为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我市将大力推广“互联网+外贸”模式,支持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相结合,突出家居、工艺品、人发等产业优势,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借助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eBay、wish等跨境电商出口综合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和资源对接,争取每年新增50家以上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制造企业。同时,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商示范企业,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企业、平台、综合供应链及第三方服务商等在菏泽设立总部。

  为加快跨境电商集聚发展,我市将依托菏泽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草柳编、家居、人发3个国家级外贸出口基地,着力培育4个及以上市级跨境电商集聚区,推动外贸产业集聚、品牌打造和质量管控,实现外贸产业从大进大出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优化跨境电商产业布局,创建一批仓储、美工、运营、培训等要素齐全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和直播基地,打造综合服务载体。每个县区打造1个及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出台支持企业入驻、人才集聚、融资便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

  在完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方面,我市将支持国内外物流、快递企业提供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加强航空、海运、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对跨境电商业务的运能保障。支持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鼓励菏泽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进驻相关区域开展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我市将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统一监管操作规程,提高通关效率。允许跨境电商商品和一般贸易商品同仓储存、运行。落实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快速放行等便利通关政策。完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机制,优化退货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减轻跨境电商企业负担。

  另外,《意见》指出,我市将加大跨境电商人才招培和实施海外仓建设工程,到2023年,全市开展各类跨境电商培训2万人次以上,重点培育10个海外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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