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
2021中国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研究报告:新形态、新模式、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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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 年是我国就业发展史上极其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 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就业形势异 常严峻,从中央到地 方各级部门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 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实现就业形势逐季好转、总体稳定、好于 预期的成绩。疫情期间,数字经济表现亮眼,新型就业形态加速发 展,在对冲短期就业影响、培育新增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升级就 业结构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2020 年是我国就业发展史上极其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 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就业形势异 常严峻,从中央到地 方各级部门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 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实现就业形势逐季好转、总体稳定、好于 预期的成绩。疫情期间,数字经济表现亮眼,新型就业形态加速发 展,在对冲短期就业影响、培育新增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升级就 业结构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数字经济助力我国经济提质增效,深刻影响我国就业结构与就 业质量,呈现三方面发展特征。总体结构方面,小微企业就业辐射 带动效应强,上市公司薪资门槛水平较高;数字产业化就业结构呈 现高端化,产业数字化呈现三产大于二产大于一产特征;第一产业 数字经济岗位有待强化;第二产业中高科技产业推动就业效果明显; 第三产业中科研和生活性服务业是就业需求主战场。区域分布方面, 数字经济岗位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薪资水平呈现梯次效 应;区域间产业集聚呈现单产业集聚和双产业集聚,差异程度呈现 一产大于二产大于三产特征;高端岗位集聚偏向东部地区,人口密 集的省份岗位活跃度相对较高;数字经济促进就业岗位跨省流动, 东部地区数字经济跨省流动频繁。产业分布方面,各行业平均薪资 呈现三产高于二产高于一产的特征,平均薪资高的行业内部差异越大;传统产业岗位活跃度较高,小微企业岗位需求活跃;数字经济 招聘行业集中度较高,“二八效应”显著。

  近年来,我国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发 展及就业,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仍然较多, 就业形势依然比较复杂,面临人才供给结构不平衡问题、数字化人才 供给严重不足、就业服务仍需加强、“新就业形态”法律和社会保障 有待完善等诸多挑战。建议继续壮大数字经济,积极发展新就业形态; 保市场主体,推动就业政策惠企利民;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强化就业 服务;探索新型劳动关系,强化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强化人才培养, 完善人才评价与奖励机制,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数字经济就业情况概述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 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促进新增 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 就业,对我国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数字经济就业内涵与构成

  本报告认为,数字经济就业是指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核心技能, 依托信息网络进行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等工作任务的相关就业。 从构成上来看,数字经济就业包括两个维度:一是就业内容;二是岗 位类别。两者共同形成相互交织的框架结构。岗位类别 可以分为技术运维从业人员和管理运营及服务从业人员。其中,技术 运维从业人员指的是从事数字技术相关技术研究、开发、维护的人员, 包括:对数字制造装备、生产线进行设计、安装、调试、管控和应用 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对数字产品进行设计、编码、测试、维护和服务 的工程技术人员。如,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 数字经济管理及服务从业人员主要指的是运用数字技术及数字化工 具进行管理、服务的人员。包括应用数字化工具或数据分析,进行产 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管理和服务人员以及依托数字平 台,进行销售运营、顾客服务、视觉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如,网络运营人员、网约配送员等。

  鉴于目前数字经济就业报告多从数字经济就业劳动力供给角度 出发,如分析各省市数字人才分布等;本报告试图从数字经济就业的 市场需求维度,全面研究数字经济就业劳动力需求情况。报告根据就业列表,选取数字经济就业关键检索词,对国内数十家 主流招聘平台进行关键词检索,收集数字经济就业招聘数据,建立数字经济就业数据库,共收集获取数字经济全职招聘信息 50.87 万条 。

  (二)中央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2018 年 7 月 3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稳”工作, 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党中央 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做好“六稳”工作,“有效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 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其中“稳就业”居于首位。2018 年 9 月 18 日,发改委等 19 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 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促进经济转 型升级和就业提质扩面互促共进。2019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在《政 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并列置 于宏观政策层面,强调稳增长首要是为了保就业,要求多管齐下稳定 和扩大就业。5 月 22 日,国务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 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地实 施就业政策。

  受全球疫情冲击,2020 年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产业链供应链循 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国内消费、投资、出口下滑导致就业压 力显著增大。在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大方向下,我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 向发力,一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 技能培训制度。二是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 技能素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三 是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四是完 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 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2020 年 4 月 1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提出“保居民就业、保 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 基层运转”的“六保”工作,就业问题依然处于首要地位。5 月 20 日,国务院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就业”一词共出现了 39 次,并 提出“2020 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要求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5 月 22 日,人社部、 国家扶贫办在《“数字平台经济促进就业助脱贫行动”方案》中指出, 要依托数字平台经济,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地区农民工提供 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居家就业和自主创业机会。7 月 14 日, 发改委等 13 个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 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强调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鼓励发展新 个体经济,开辟就业新空间。7 月 28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 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指出,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对拓宽就 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要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 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势,并通过优化自主创业环 境和加大保障支持,促进灵活就业的健康发展。10 月 29 日,在中共 第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的建议》中再次强调了要强 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 益。

  (三)各地积极出台数字经济就业政策

  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数字经济就业政策,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完善就业制度安排方面强调“互联网+人社”创新模式。2020 年 2 月 14 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深入实施“互 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全面推动人社领域信息资源省级集中,构建 一体化的“智慧人社”体系,支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省级统筹改革,提升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监管、基金风险全面防控等方 面能力。2020 年 4 月 3 日,山东省印发《数字山东 2020 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要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化,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智能化水平。2020 年 4 月 29 日,重庆市发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线上管理发展 的意见》,指出要提高就业社保线上服务水平,建设智能就业服务平 台,推出“就业地图”“人才热力图”和人力资源供需指数,实施分 类帮扶和精准扶持。2020 年 11 月 2 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推进电子 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服务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 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 化营商环境、推动便民利企,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丰富 “互联网+人社”应用场景。

  灵活就业方面强调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新业态新模式。2020 年 2 月 20 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 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通过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推进创业带 动就业能力升级、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 撑能力升级、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投融 资政策等措施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20 年 3 月 25 日,江苏省 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 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2020 年 4 月 20 日, 湖北省发布《湖北省开展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示范工作实施方 案》,强调要将“双创”带动就业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聚焦就业 潜力大、带动作用突出、社会需求迫切的服务领域,积极利用互联网 等新技术手段,发挥大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创新 创业资源向贴近国内市场需求、人民群众亟需、带动就业潜力大的领 域集聚,不断拓展“双创”带动就业的新局面。

  办公方式方面愈发重视远程办公模式的发展。2020年2月10日, 上海市发布《关于支持培育新型云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通知明确支持培育新产品新模式,加强协同办公、远程办公、在线教 育、视频会议、远程医疗、工业互联网、智慧应急等防疫亟需新型云 服务的培育力度。2020 年 2 月 11 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 于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和云计算支撑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 渡难关的通知》,鼓励企业利用现有成熟网上办公平台,开展线上办 公工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身网络业务系统,实行线上业 务协同,帮助提供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2020 年 2 月 17 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支持应用工业互联 网平台助力企业复产提效的通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 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在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协同办 公、在线监控、视频会议、智能运维、供应链协同、金融支持等实际 问题,助力江苏省企业复工复产,从而保障就业稳定。

  人才支撑方面强调数字化人才引培。在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方面, 各地强调要汇聚人才要素资源,引进高精尖人才,打造“数字工匠”, 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人才 队伍。2020 年 4 月 14 日,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 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将 5G 人才列入全省高层次和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畅通与国内外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加快引进 一批“高、精、尖”5G 技术人才和科研团队来本省创新创业。另外 鼓励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培养 5G 人才,建设人才实训基地,提 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2020 年 5 月 9 日,贵州省发布《省人民政 府关于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意见》,强化区块链人才支 撑,引入区块链领域的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支持设立区块链专家 咨询委员会。在产业数字化方面,各地重视平台经济、数字乡村、工 业互联网、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方面对人才的政策支持。2020 年 4 月 16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 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出炉,鼓励涉农高校开设数字经济或数字技术相 关专业及课程,与重点龙头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引进各类高 层次人才,加快培育领军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和战略运营团队。 2020 年 9 月 7 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建设 100+智能工厂专项行动 方案(2020-2022 年)》,鼓励企业设立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岗位, 依托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基地,开设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系列培训。鼓励 产教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和高校联合建立智能制造应用型人才培养基 地。在数字化治理方面,各地强调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2020 年 4 月 2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 2020 年“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指出加强全 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数字领域急需、紧缺 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高端智库, 强化“数字政府”建设智力支持。

  二、数字经济就业特征

  (一)数字经济就业总体特征

  数字经济助力我国经济提质增效,深刻影响我国就业结构与就业 质量,催生新型就业形态,从总体结构上看呈现以下特征。

  小微企业就业辐射带动效应强,吸纳广泛就业主体作用凸显。从 招聘岗位总量来看,小微企业对数字经济岗位需求量强劲,招聘岗位 占全部岗位的比重达 34.2%,远高于上市公司占比的 6.32%。从岗位 人数来看,小微企业岗位平均招聘人数较大,每个岗位平均提供招聘 人数达 4.1 人,高于平均水平的 3.3 人和上市公司的 1.4 人,也可能与小微企业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有关。从入职要求来 看,小微企业对数字经济岗位的入职门槛相对较低,其中 92.4%岗位 要求工作年限在 3 年以下。

  上市公司薪资水平较高,教育回报较高。岗位薪资方面,上市公 司数字经济岗位平均薪水达 12399.9 元/月,远高于平均薪资水平的 8501.4 元/月和小微企业平均薪资的 7739.0 元/月。招聘要求方面, 上市公司对于工作者学历等要求较高,87.5%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 历,对于高学历和高技能人才需求偏好明显。教育回报方面,上市公 司对于较高学历者给予的报酬水平较高,硕士以及上人员的招聘平均 月薪达 15096.1 元,分别高于本科和专科 39.12%和 130.58%。

  数字产业化就业岗位占比显著高于同期 GDP 占比,高端就业吸纳 能力强。从数字经济结构上看,数字产业化领域招聘岗位占总招聘数 32.6%,占总招聘人数比重达 24.2%,就业岗位占比显著高于同期数字产业化 GDP 占比2 。从薪资来看,数字产业化领域平均月薪达 9211.9 元,高于产业数字化平均月薪 1097.1 元。相同学历条件下,数字产 业化领域薪资也总体高于产业数字化领域,如产业数字化领域专科及 以上岗位平均月薪达 13057.5 元,数字产业化领域约为 12366.6 元, 平均薪资差距约为 5.6%。

  产业数字化是就业吸纳主体,呈现三产大于二产大于一产特征。 数字经济结构方面,产业数字化领域招聘岗位占总招聘数 67.5%,招 聘人数占总招聘人数 75.8%,吸纳数字经济就业能力更强。招聘岗位 方面,第三产业数字经济就业岗位占比高达 60.2%,远高于第二产业 的 7.1%和第一产业的 0.1%;薪资方面,第三产业薪资为 8200.7 元/ 月,分别高于第二产业 1256.7 元/月和第一产业 1976 元/月。

  第一产业数字经济就业岗位有限,人才吸纳有待强化。从招聘行 业来看,第一产业数字经济就业招聘主要依托农、林、牧、副服务业, 招聘岗位占比达 55%,与数字经济三产带动一产相吻合。从薪资及学历来看,第一产业数字经济招聘人员主要为专科及 以下人员,平均薪资约为 6683 元/月,且岗位数量与其他产业相比 数量有限。例如,畜牧业、渔业、农业平均月薪分别为 8202.4 元、 7572.6 元、7544.6 元。从产业结构来看,产业结构是就业结构的重 要决定因素,“配第—克拉克定理”认为,劳动力在三产中的分布会 呈现出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逐步下降,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从上升到 稳定再趋于下降,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的趋势。此规律在数 字经济就业中也同样适用,据测算,数字经济在工业、服务业中渗透 更快,2019 年工业、服务业数字化渗透率分别达到 19.5%、37.8%, 远高于农业的 8.2%,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带动了就业结构的非农化 转换。因此,从长期来看,数字经济人才由一产向二产和三产流动趋 势不可避免,相较之下第一产业数字经济人才吸纳和培养至关重要。

  第二产业数字经济就业受高科技产业推动明显,就业容量仍有提 升空间。从招聘条目来看,第二产业中数字经济岗位需求量前列的包 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除纺织 服装、服饰业之外,岗位需求较大的行业多以高科技产业为主。薪资方面,开采辅助活动、医药制造业、有色金属矿工采 选业等行业平均薪资相对较高,间接说明具备数字技术能力的复合型 人才在部分传统行业相对稀缺,就业潜力仍有待进一步挖掘。产业结 构是影响就业容量的直接因素之一。未来,伴随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深度的不断加强,产业结构状况、各行业吸纳就业人员规模也必将发 生深刻变革,进而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就业容量。

  第三产业中科研和生活性服务业是就业需求主战场,薪资水平符 合各行业差异。从岗位招聘的行业分布来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招聘比例远高于 其他行业,累计招聘岗位数占第三产业招聘的 89.71%。 从行业薪资来看,第三产业数字经济就业岗位平均薪资在 1 万元/月 的行业有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平均薪资在 8000 元/月的 行业还包括、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教育业等,数字经济岗位薪资水平 与行业总体薪资水平相匹配。

  (二)数字经济就业区域分布特征

  近年来,数字经济创造了大量新增岗位,尤其是在面向消费端的 产业数字化领域,以低门槛、广覆盖的优势吸引了大量农村和城镇劳 动力向大中型城市转移,构成加速我国城镇化步伐的重要力量之一, 为劳动者跨区域流动创造新的就业空间。

  数字经济岗位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薪资水平呈现梯次 效应。岗位数量方面,招聘岗位较多的省份包括广东、北京、上海、 浙江等地区,数字经济岗位规模分别占全国总岗位的25.74%、17.79%、 12.25%和 8.46%,岗位需求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从区域总体分布上看,岗位数呈现东中西部逐步减少的特征, 东部沿海地区数字经济岗位需求量较大。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需求 量相对较少,东三省招聘总量进展全部招聘数量的 1.59%。薪资水平 方面,数字经济薪资水平呈现出显著的“梯次效应”,上海、北京、 浙江平均月薪高于 8000 元/月,薪资水平遥遥领先于其他省份。除此 之外,其他省份月薪总体位于 5000 至 8000 元之间。

  区域间产业集聚呈现单产业集聚和双产业集聚,差异度呈现一产 大于二产大于三产特征。报告采用区位熵方法测度各地区三大产业的 产业集聚度。区位熵越大代表该地区该产业岗位集聚度越高,区位熵 大于 1,表明该地区该产业具有产业集聚优势;区位熵小于 1,表明 该地区该产业集聚优势不明显。从产业集聚度类别来看,我国区域产 业集聚可以划分为双产业集聚和单产业集聚两类。其中,双产业集聚 地区包括:安徽、福建、贵州、河北、湖南、江苏、辽宁、山东、陕 西、上海、天津、重庆;单产业集聚地区包括:北京、甘肃、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西、内蒙古、宁夏、青海、山 西、四川、新疆、云南、浙江。从岗位招聘的产业集聚度来看,第一 产业岗位在区域间集聚度差异较大,山西、内蒙古、云南等集聚度较 高;第二产业差异其次,第三产业集聚度差异最小。

  高端岗位集聚偏向东部地区,区域间人才差距值得重视。高端岗 位集聚方面,报告采用人才区位熵方法测度各地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 集聚度3 。人才区位熵越大代表该地区高端岗位集聚度越高、人才资 源和创新能力越强。计算发现,高端岗位集聚度较高的地区大多位于 东部地区,较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带动更多高端人才集聚,形成人 才供给与需求的良性循环。相对而言,中西部省份高端岗位集聚度较低,长期看可能会进一步拉大区域间人才差距。

  数字经济促进就业岗位跨省流动,东部地区数字经济跨省流动频 繁。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一方面降低就业的信息交易成本,促进了跨地 区人员招聘渠道的通畅,促进了人才就业的跨地区流动;另一方面, 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催生出大量无需本地化就业的新型灵活 就业形式,极大拓展了企业招聘区域范围。报告通过各地区输入输出 岗位数4 统计发现,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五省输入输出岗 位远高于其他省份,跨区域企业招聘和人员流动频繁。

  (三)数字经济就业产业分布特征

  产业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本质,产业规模与结构变化决定了经济增 长对就业的容纳度,影响劳动力在各产业间的配置。由于不同行业数 字化转型程度的差异性,数字经济在不同产业间的就业发展也呈现显 著差异。

  各行业平均薪资呈现三产高于二产高于一产的特征,平均薪资高 的行业内部差距越大。从平均薪资来看,一产、二产和三产的数字经 济岗位平均薪资分别为 7462.9 元/月、8408.9 元/月和 11061.5 元/ 月,平均薪资较高的行业绝大部分属于第三产业。产 业间的薪资分化明显,必然导致数字化人才加速向第三产业流动,进 一步提升第三产业的就业总量,影响我国产业结构变化。从薪资差距 来看,行业平均薪资与行业薪资标准差之间存在显著 正相关关系,行业平均薪资越高,行业内部薪资差异越大,收入分配 不平等的现象越明显。应重点关注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及时 化解收入差距过大可能造成的经济、社会问题,使经济发展成果惠及 全体人民。

  传统产业岗位活跃度较高,小微企业岗位需求强劲。从分行业招 聘活跃度来看,采用错位指数方法测算各行业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的 活跃度5 的结果发现,煤炭、水利、化工等传统行业 岗位活跃度较高,反映传统行业数字化领域呈现出显著就业需求。从 分行业招聘企业规模来看,采矿业、住宿业、水利管理业、道路运输 业、有色金属矿工采选业、林业等传统行业小微企业均达 50%以上(如18 所示),充分说明传统行业中的小微企业正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 探索,对数字化人才的需求较大,更说明加大产业数字化领域培育数 字经济人才培养的必要性。相比之下,邮政业、医药、化学制品、电 力、公共设施管理等带有部分垄断属性的行业小微企业岗位需求比例 相对较低,未来伴随部分行业的逐步开放,小微企业数字经济岗位需 求有可能出现回升。

  数字经济招聘行业集中度较高,“二八效应”显著。各地区数字经济岗位的行业分布呈现出较为集中的现象,各地区招聘岗位前五名 的行业,累计招聘岗位占比均约为全部岗位的 80%(如表 1 所示), 其他行业累计招聘岗位占比仅为 20%左右,“二八效应”十分显著。 各地区热门行业也呈现高度一致性,招聘岗位量最大的行业包括:商 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等。

  三、数字经济就业的挑战

  近年来,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及 就业,取得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仍存在一些阻碍新就业形态发展 的挑战。

  (一)人才供给结构不平衡

  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不断加速。区域流动方面,我国城市化步 伐加快,人口快速由农村、乡镇向大城市转移,可能带来数字经济就 业差距的进一步拉大。特大城市、大城市人口扩张速度显著快于中小 城市,沿海城市明显快于内陆城市,人口极化现象突出必将带来数字 经济人才结构性不平衡,带来结构性失业风险。产业流动方面,人才 加速向第三产业转移,可能带来一产和二产数字经济人才供给不平衡 问题。如表 2 所示,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例依 旧偏低。近年来,我国就业人员加速向第三产业转移(如表 3 所示), 并且数字经济就业薪资显著呈现三产高于二产高于一产的特征,必将进一步加大数字化人才向第三产业集聚的现象,形成一产和二产人才 供给缺口,影响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二)数字化人才供给严重不足

  我国教育体制以注重培养专业化人才为主,导致现阶段既了解传 统行业技术、业务流程与发展需求,又能够掌握和应用数字技术的复 合型人才严重缺乏,有融合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更是紧缺。Gartner对全球 460 位高管的调查显示,缺乏人才,尤其是懂技术又懂业务的 融合型人才,是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最大阻碍。《中国 ICT 人才生态白 皮书》显示,到 2020 年我国数字化人才缺口将接近 1100 万,且伴随 全行业的数字化推进需要更为广泛的数字化人才引入,人才需求缺口 依然在持续放大。

  (三)就业服务仍需完善

  数字经济新型就业形态的从业人员规模快速增长,极大激发了职 业技能培训、法律咨询服务、就业招聘服务、就业政策服务等就业服 务的需求。各类电商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通过在线培训、岗前培训 的方式对从业人员提供一定职业培训,但培训内容仅覆盖企业自身服务要求,无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当前,我国公共就 业服务体系针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或拟进入新就业形态的从业人 员的公共就业服务还存在着很大的空白,具体表现为对于新型就业形 态的职业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不够,就业登记信息准确性低,服务人 员专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难以满足大批新就业形态的从业人员需求。

  (四)法律和社会保障仍需加强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存在权益保障困局。在传统雇佣关系中,用人 单位承担劳动者的组织管理工作,在招聘甄选、合同签订、工作安排、 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管理等方面拥有较大的决定权,雇主意志明显, 劳动者在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下接受管理,具有明显的隶属性。新就 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律和社会保障方面仍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多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用工主体之间的关系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由 于无法认定为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无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缺失。此外,还 存在与新就业形态相关的劳动监管薄弱,劳动纠纷调解需加强等问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薪酬体系多数采取计件方式,导致其工作时间过 长、劳动强度过大,职业健康风险增加。

  四、数字经济就业发展建议

  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传统就业模式,壮大数字经济就业,兼顾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能吸纳更广泛的就业群体,助力稳就业、保就 业工作。为此,我们有如下建议:

  壮大数字经济,积极发展新就业形态。坚持以经济增长带动新增 就业。应继续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利用数字经济规模的扩张带动经济 增长和就业需求的全面增长,推动创造更多的新增就业岗位,实现更 广泛的就业人口吸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实施 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落实促进新业态发展和支持灵活就业 的要求,将灵活就业发展纳入就业优先战略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各 种灵活就业形态的发展,允许企业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情况下, 结合实际采用非全日制、阶段性合同、劳动者个人承揽、服务外包等 多渠道灵活用工,促进就业的线下转线上,固定就业转灵活就业,传 统就业转新兴就业,发展弹性化、多元化、灵活化的就业方式。 保市场主体,推动就业政策惠企利民。

  保市场主体是稳就业保民 生的关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政策,通过保市场主体来稳住就业的基本盘。激发市场主体活 力,大力发展线上办公、网络购物、无接触配送等数字经济新就业业 态,鼓励企业围绕新技术、新模式加强创新,持续创造新的就业动力。 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确保制度性减税 政策及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惠企利民,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 盎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继续放宽市场准入, 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数字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依 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

  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强化就业服务。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健 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优化社会救助 和慈善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 作,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健全防 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就业困难人群提供定向远程工作机会。 建立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法律咨询服务、就业招聘服务、 就业政策服务等就业服务内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对接 活动。推广远程就业服务新模式,优化线上服务内容,推行视频招聘、 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 办、自助办。鼓励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在校学生、待业群 体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探索新型劳动关系,强化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制定《新业态劳 动用工管理条例》,针对灵活就业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争议处理难、 社保缴费难等新情况,构建新型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险体系,推进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特征,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缴费水平和 断保处理办法;研究建立适合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失业保 险的办法;针对多重用工关系现象,探索社会保险的各自缴费、分别 计算、合并纳入等缴费方式,助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继续对灵活 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强化数字经济新型就业岗位保障,建立新就业形态行业调解组织,及 时解决相关劳动争议,鼓励互联网平台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从业 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对收入断档期给予一定支持,帮助有困难的从业 人员顺利度过困难期。

  强化数字化人才培养,完善人才评价与奖励机制。加快新兴学科 布局,加强前沿数字技术等相关学科建设,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技术人 才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数字技能和人才 分布的区域均衡性。建立健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政策,加 强对新职业的认定,积极开展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适合新业态 方式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法。加强培训教育资源共享,开发和开放大 规模在线培训课程,推动 5G、AR/VR、人机互动在数字化培训中的应 用。鼓励共享在线培训项目和开放学习平台,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 构建智力资源池,为待业群体和欠发达地区提供学习机会。鼓励地方 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组织实施人才评价与奖励体系,以“不拘一格降 人才”的理念,将新就业形态人才纳入本地人才评价体系,为新就业 形态人才提供公平的户籍准入、子女教育、创业支持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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