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历时五年、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文称《电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在明年9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
这部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有哪些亮点?又将给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亮点1
平台未尽资格审核义务最高罚二百万
网购最糟心的事,莫过于买到假货了。“网上代购店售价基本都低于专柜价,听说很多卖家专职卖假货,代购视频代购小票逼真得很,根本看不出来。”市民刘青的吐槽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目前,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店五花八门,但消费者缺乏可靠的信息渠道去了解这些店铺。
为解决这一问题,《电商法》中做出了明文规定:除从事个人农副产品销售、零星小额交易等活动之外,电商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如果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对自行终止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还应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
“这一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其辨别真假商品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湖南淘宝店主杨辉认为。
此外,郑州空姐、温州女孩乘坐网约车遇害等恶性事件,网友非常关心网约车平台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电商法》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将被处以最低五万元,最高二百万元的罚款。
亮点2
个人信息泄露,商家面临最高五十万元罚款
不少消费者都有以下经历:每次进入电商平台,搜索栏里已经显示了自己想买的东西;下了订单后,浏览器页面也总会推送类似的广告,甚至接到类似产品或服务的推销电话。“这种所谓的‘定向营销’、‘精准营销’,其实就是在‘跟踪’消费者。”刘青直言不讳。
除了定向营销背后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恶意搭售也是饱受消费者诟病的营销手段。
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订酒店搭个SPA放松……看似贴心的服务,有些却是默认搭售,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购买了。
对此,《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商家,《电商法》规定,在没收违法所得之余,还可能被处以最低五万元,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亮点3
差评报复?押金难退?诸多风险日后有保障
网购产品很可能你看到的好评都是“刷”出来的;买到“问题产品”给个差评,不仅差评会被删掉,还可能会收到差评报复。
近几年电子商务“野蛮生长”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电子商务法都作出了相应规范。
《电商法》规定,“未向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将被处以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同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针对最近共享单车等服务暴露出来的押金退还问题,《电商法》则要求电商平台不得对押金退换设置不合理条件,且应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违反规定者或面临最低五万元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其他新规
1、淘宝个体等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目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很多“微商”的进驻几乎是零门槛。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2、“双十一”快递无限延期?不行!
各种理由都不能是理由,卖家应约定交付时间,并承诺运输中的风险与责任。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3、电子支付出现问题谁之过?
一旦电子支付出现错误,该怎么办?近日为人们所关注的“支付宝转错账”的责任承担问题,也被写入了《电商法》。
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确认转账)前,应当仔细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收款人、转账金额等完整信息。若支付指令发生错误,支付平台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纠正,否则造成用户损失的,支付平台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支付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支付平台能证明用户为过错方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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