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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财政政策须更加积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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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同时强调要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以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此举旨在根据形势变化对宏观政策相机进行预调微调、定向调控,以应对好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同时强调要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以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此举旨在根据形势变化对宏观政策相机进行预调微调、定向调控,以应对好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今年宏观调控政策是“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基调一脉相承,只是此次的“更加积极”偏重于力度上,更强调积极有效。

  所谓“积极”,就是要积极主动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强财政政策的预见性和预防性,而不是被动应付。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宏观意义在于——在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情况下,稳增长需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予以配合,以此部分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作出的微调恰恰是最好的明证。即,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主要体现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发力点集中在收入端——在确保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1.1万亿元以上的基础上,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加强相关方面衔接,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同时,财政政策的支出端并未发生变化,也就说支出结构聚焦于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仍将是财政政策发力的重点。

  通过国务院如上举措足以作出判断: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不是政府直接发力扩大需求,而是通过激发市场活力来间接发挥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优质供给;不是通过政策来替代市场,而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是单打独斗,而是认识和把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的系统联动关系,基于总体观出发来发挥财政政策的整体效能。

  必须强调的是,短期的宏观调控绝非是财政政策一方单兵冒进,更需要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相配合,才能发挥财政、货币政策的整体效应,这对我国创新宏观调控政策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必须强调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不能仅仅停留在短期的需求管理上,更要关注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继续优化税收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调整央地财政关系。

  概括地讲,宏观政策预调微调后,需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合力围歼潜在系统性风险,这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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