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查,现批准《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第1部分 医疗健康》和《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第2部分 新能源汽车》团体标准立项,由中国电子商会数据要素发展工作委员会牵头开展制定工作,团体标准项目号分别为CECC 2023-4-049、CECC 2023-4-050。